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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3 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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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这版「未保法」中,新增了7处涉及强制报告的内容。年5月7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规定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性侵、家暴、欺凌、拐卖等9种不法侵害时,包括医生在内的责任主体必须报警。如今,这一制度被「未保法」吸纳,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今天,「偶尔治愈」发布这篇文章,期待有更多人履行起报告义务,而有关部门也能将一些制度细节加以完善,给予报告人和被害儿童更多支持。两种选择医生程杨相信,如果再次遇到感染性病的孩子,自己会比一年前做得更好。去年6月,他医院的皮肤性病科,出现了一位7岁的女孩,外阴和肛周布满了尖锐湿疣,令门诊的女医生大吃一惊。陪诊的母亲对感染原因毫无头绪。她告诉医生,自己来自贵州农村,长期遭受丈夫家暴,几次提出离婚,对方都不同意,也不出钱抚养孩子。因此,她不得不外出打工,将一对儿女留给公婆看管。这次难得和女儿在重庆相聚,却意外发现她下体的异常。医生问女孩,是否有人接触过「下面」?她一言不发,紧张得全身发抖。安抚了好一会,医生再次小心试探。「平时是跟奶奶睡觉吗?」女孩摇头。「是弟弟吗?」仍然摇头。在母亲的逼问下,她终于支支吾吾地说,是爷爷……当天晚上,程杨从女医生那里听闻了女孩的情况。当时还有三四位医生在场,无不为此愤慨。大家围在一起讨论:能报警吗?「但大家想,患者已经走了,我们有没有权利替她报警?报了警,警察问你,你怎么说?很多信息都不清楚。如果没有找到当事人,会不会说你报假警?」最终,几位医生决定暂时搁置这个想法。实际上,一个多月前,九部委共同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公职人员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者,必须向公安机关和主管行*机关报告。医务工作者就在规定的责任主体中。九部委《意见》中规定的9种报告情形图源:ICphoto年轻医生们很想做些什么,接诊的女医生尤其后悔,哪怕已经提醒了那位母亲报警,「还是不该这么放她们走,连电话都没留」。大家商量,由程杨处理成匿名的门诊故事发到微博上,给公众一点警示。郭宏敏也曾和同事讨论过是否报警的问题,医院的急救车上,刚刚目睹了令人恐惧的死亡现场。不同的是,他们的选择是报警,而且决定迅速。郭宏医院的儿科医生。去年2月的一天,她和同事接到派诊,要去救治一位「上不来气」的10岁女孩。「进屋以后,孩子就在沙发上躺着,几乎什么都没穿,只穿了一条内裤。」她满身瘀斑,前额有明显的磕痕,局部有凹陷,躯干有一些像是鞭打造成的旧伤。沙发旁的地上,还有一堆呕吐物。女孩已没有生命体征。「我们给予了一些急救措施,包括胸外按压、球囊面罩通气等,但孩子的心电图始终是一条直线,护士给她扎针,也没有回血了。」打的女人大哭,根据中国检察网公布的案情,她声称女孩只是贪玩没有吃饭而摔倒,「刚刚还没啥事呢」。但医生们察觉出一些异样,孩子新旧不一的伤痕应是人为所致,而且从接到求救电话到开始抢救只有14分钟,但她的血液已经凝固了。当时九部委的《意见》还未出台,但新乡已经试行了市级的强制报告制度。医院很快依规报告,担架工甚至主动骑车回去,「看警察有没有及时过来」。一场持续了4个月的虐待由此被揭开。年11月起,因为女孩贪玩,母亲常以打骂、罚跪等手段惩罚。案发前,母亲和同居男友3天不给女孩进食,轮流用跳绳、衣架抽打,并命令她脱去外衣跪在阳台,直至身体不支倒地。女孩被虐待致死前,留给母亲一封没有写完的保证书图源:网络开篇那位贵州女孩的案件,最终也进入了司法程序。微博发布次日,女孩又在门诊出现了。程杨闻讯赶到时,她正在准备做光动力治疗,需要先在病灶敷上两三个小时的光敏剂,再用适当波长的光持续照射,使被感染的细胞死亡。过程颇为痛苦,「就像在烧你的肉」。首诊的女医生和程杨一边给女孩治疗,一边和她的母亲商量报警。同时,一些看到微博的网友也在尝试报警。就在两位医生和母亲约好,治疗结束后一同去附近的派出所时,警察的电话也打来了。从权利到责任这不是科室第一次出现感染性病的儿童。程杨称,类似的病例并不少见,但由于门诊繁忙,往往很难深究背后的问题。这次能问出来,除了医生尽心,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女孩是当天上午的最后一位患者,后面没人排队。程杨时常感到无力,多数国人对性仍有强烈的耻感,「有些家长,你跟Ta点破一点点之后,Ta就不想再说了」。顾忌到家长的感受,他能做的只有提醒,「而且有时不能直接提醒,只能间接暗示」。「如果家长有强烈的维权诉求,医院相应的部门」,但他几乎从未遇到。从前他一直以为,医生没有「越俎代庖」的权利,监护人没有同意,不能擅自报警。实际上,年版《未保法》已将这样的权利赋予了所有人。郭宏敏的科主任就行使过,有次,患者和大人「一看就不是正常的亲子关系」,后来案子破了,就是拐卖。妇产科遇到未成年孕产妇,父母表现不正常时,医生也报过警。不过,这些更多是一种出于同理心和正义感的自发行为。没有强制要求,报告的人不会太多。~年媒体报道的近起家暴未成年人案件中,医务工作者、教师、民警等专业工作者的报案率仅为10.61%。另一组数据是,~年,美国的虐童报案多达万起,其中59%来自专业工作者。美国是最早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国家。年,儿童局制定了《举报法范例》,4年后,各州都出台了自己的受虐儿童举报法。此后数十年间,制度逐步严苛:责任主体由最初的医务人员扩展至教师、社工等密切接触者,有18个州规定为所有公民;报告内容也由「严重的身体损伤」扩展至任何可疑的、潜在的侵害行为;怠于报告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了普遍适用的罚款,甚至可能被监禁。与之相伴的是报告数量的大幅增加,从年的15万到年的万,大约多了21倍。这一机制被许多国家陆续引入,截至年,美洲的强制报告制度覆盖率达到了90%,欧洲、非洲和亚洲则分别为86%、77%和72%。近几年,我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凸显,对于强制报告制度的需求逐渐迫切。~年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图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年的《反家暴法》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强制报告的内容,但报告内容仅限于儿童遭受家暴,而且缺乏「刚性的保障性的制度落实」,实践效果不佳。率先进行制度探索的是杭州萧山区,导火索是年夏天发现的一起案件。一天凌晨,医院接诊了一位下身血流不止、陷入昏迷的女孩,自称孩子父亲的男子神色慌张,医生便偷偷用值班电话报了警。调查发现,这位11岁的留守儿童多次被邻居下安眠药后性侵,时间长达一年。而侵犯她的邻居,医院的男子。值得注意的是,报警者并非当晚接触女孩的第一位医生。此前的几个小时,男子医院,医院均未报告。受到这起案件的震动,年4月,萧山区开始试行强制报告制度,责任主体为医务工作者。4个月后,制度扩散至市级层面,并将教育机构纳入。随后,湖北、江苏、广东等地也开始进行尝试。去年1月,最高检的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两项工作不能等」,其中之一便是建立强制报告制度。3个多月后,九部委的《意见》出台,报告成为必须承担的责任。程杨回过头看,这种强制「是绝对必要的」。他记得,那位来自贵州农村的母亲最初对报警的态度是摇摆的。那天在治疗室,她念叨最多的就是,「我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怎么办」。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如果公公被抓,没有人带孩子,她就无法出去打工,孩子就会没有生活来源。而且,公公偶尔也能接些零工补贴家用。程杨把她的摇摆和医生们的顾忌一并定义为「成人世界的考虑」,对女孩而言,「这些考虑其实没有意义,不继续遭受侵犯,就是她最好的结局」。参差的宣传一项新的制度出台,首要工作便是传达到需要了解它的群体。郭宏敏知晓强制报告制度的时间,远早于发现那位被虐待至死的10岁女孩。在她的印象中,医院组织过两次大规模的培训,其中一次在那起案件的前一年。年12月,新乡开始推行强制报告制度。医院的医务处主任王锐告诉「偶尔治愈」,收到文件的当周,院方就在圆桌会议上做了通报,让各科室组织学习。其中,急诊科、儿科和妇产科是重点,「确保每个医生都通知到」。后来,在这几个重点科室的走廊上,还张贴了检察院提供的宣传海报。医院儿科门诊外,张贴着强制报告宣传海报。图源:作者拍摄然而,医院都有如此及时的宣传。程杨得知那位7岁的性病患者时,九部委的《意见》已印发一月有余,但他从未听闻。当晚在场的其他医生,也不知道强制报告制度的存在。因此,大家才在无法联系上当事人的情况下,一致决定暂不报警。微博发出后,有网友介绍了强制报告的相关规定,也有重庆当地的检察官实名留言,督促程杨履行报告义务。但这些信息淹没在成百上千条私信中,并未被程杨获取。如果那对医院,他和同事不会有陪同报警的机会。这条本该报告的案件线索,也许就流失掉了。一些地方已然出现这样的漏洞。去年,湖北恩施市检察院在受理一起未成年女孩被性侵的案件时,发现她曾先后在乡镇卫生院、市妇医院就诊,但3家医院无一报警,也没有向卫生行*部门报告。为了解个中缘由,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联合市纪委监委,一同走访了涉事的卫生医院的儿科、妇科门诊。结果发现,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接诊医生均不知晓强制报告制度。去年12月,全国性的制度出台半年后,医院也出现了类似的案例。因为对制度缺乏基本的了解,在接诊一位遭遇猥亵的儿童时,医生没有在病历上进行记录,更遑论依规报告。修补这些漏洞的方式,大多是医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培训。检察建议具有一定的刚性与权威,从一些公开的反馈来看,医院确实不敢怠慢,有的设置展板,有的邀请检察官办讲座。经历贵州女孩的事件后,医院加大了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培训,并在九部委《意见》的基础上,拟了一份院内的应对方法,「如果你报不了警,可以和哪个办公室报备,电话是多少」。程杨后来一直把那份文件存在手机里。Ta出狱后,会不会来报复?加深对制度的了解,医务工作者就能毫无顾虑地报告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美国的强制报告制度已实行了半个多世纪,可谓家喻户晓。然而,在一次针对位儿科护士的问卷调查中,仍有20%的人坦诚,自己在发现疑似遭受虐待的儿童时,并未履行报告义务。国内的讨论中,最普遍的顾虑是,报告人的身份被侵害者得知,从而引发麻烦。尽管九部委的《意见》中有相应的条款,要求警方、检方和卫健局等行*机关对报告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但在实际操作中,想要完全保护报告人的身份,难度不小。陪同那对母女报警前,程杨已经在公众平台发声,一定程度上,算是主动放弃了隐藏身份。他的妻子一直担心,女孩的爷爷几年后出狱,会不会来报复?程杨设想了更隐秘的报告情形,依然觉得不容乐观。「很多时候,医院的就是侵害者本人。哪怕当时不显露任何东西,等人走后再默默把事情报了,你想想,Ta医院,回去就被警察找了,最怀疑谁?」相关新闻下,许多评论表达了对报复报告人的担忧。图源:网络地方越小,身份暴露的风险越难规避。一位辅助科室的医生曾匿名发帖,描述自己对于报警的挣扎。她遇到的情形与程杨相似,科室收到了一个10岁女孩的外阴活检标本,是典型的尖锐湿疣,而且患者也是留守儿童。不同的是,她身在一个小县城,小到「你背着老婆跟别人开房,都能被至少一个熟人看到」。纠结许久,她拨通了,又在电话接通的瞬间迟疑了。她没有把患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告诉警察,只说3天后标本结果出来,自己会再来电。到了约定日期,她没能再鼓起勇气。回复留言时,她反复提到自己刚出生的女儿,那是她害怕报警被人知道的最大根源。「偶尔治愈」接触的几位报告人,并不了解是自己的身份信息具体是如何被保护的。他们没有向警方表达过自己的担忧,对方也没有主动给他们吃「定心丸」。郭宏敏医院得来的。发现那起非正常死亡后,出诊的医护人员按照从前的培训,先向总值班报告,提议报警。后来的那通报警电话,是总值班安排其他人打的。在郭宏敏看来,这是将报告从「个人行为」上升到了「院方行为」。王锐告诉「偶尔治愈」,在医院,「最终由总值班或者医务处报警的几率比较大」,这种机制意在保护那些直接接触患者的职工。医院尚未遇到需要报告人出庭作证的情形,未来如有需要,会征求法院的意见,让医院的律师或相关职能科室的主任代为出庭。检察官刘玉霞的回应,或许有助于减轻人们对报复问题的担忧。刘玉霞在北京门头沟区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去年医院报告的故意伤害案。她表示,报告后嫌疑人会很快被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上无法实施报复行为。而后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仅是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还是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这一段时间的法治教育,足以让Ta不会再去报复」。一位案件当事人表示,对当时报警的医生没有埋怨图源:网络同时,刑法中也有相应的证人保护制度。不过,这种保护还有完善的空间,「偶尔治愈」在一些由医务工作者报告的案件中发现,判决书在引用报告人的证言时,存在能对应到本人的信息。刘玉霞称,目前在涉未案件的文书中,必须以「姓氏+某」的方式称呼未成年人,但对于(成年)证人,还没有这样的要求,「这一点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思考完善」。程杨设想不出理想的保护机制,他觉得「至少应该做好全民普法」,如果人人皆知,这是医务工作者必须尽到的义务,而非「多管闲事」,也许他们的处境会好很多。「就像警察抓坏人,这是Ta的工作,人们不会因此去报复警察,除非那种特别极端的。」二次伤害的隐忧还有一些顾虑是从被害儿童的角度出发的。没人愿意看到,自己的报告行为在给孩子带来益处前,先带来伤害。一个多月前,威海医生强制报告10岁女孩被性侵怀孕的消息登上热搜,评论中不乏这样的担忧:侵害者会不会因为惧怕医生报警,不敢送医或给孩子转院,从而贻误治疗?现实中确实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去年4月末,黑龙江的一位4岁女孩由于长期被父亲和继母虐待,住进ICU,挣扎在死亡边缘。根据后续报道,月初时医院治疗,接诊护士报警后,「(继母)就跑了,医院停留」。几天后,她们出现在了约60医院,几乎换了座城市。另一方面,案件受理后也有二次伤害的隐忧。程杨真切地目睹过被害儿童面对询问时的局促与抗拒。去年夏天,警察向那位贵州女孩了解情况时,他和首诊的女医生也在场。询问持续了很久,「问她什么,她都不说」。一旁的母亲难掩焦急,「老是在凶她,她就更不想说了」。在医院的相处,使女孩对两位医生建立了一些信任。他们协助做了安抚和引导,「慢慢地跟她说说,有时她还有一点回应,至少完成了笔录」。程杨记得,最后女孩只是以点头、摇头的方式来肯定或否定某些事情。为了减少询问时的二次伤害,我国正在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相关规定最早出现在4年前的文件中,而制度建设的起点,则是年2月,最高检将其写入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后来对推进速度也做了明确要求——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刘玉霞所在的门头沟区,是在去年年底开始试运行「一站式」办案场所的。位医院,方便验伤取证。刘玉霞描述了这个场所理想的运转机制:接案后,警方第一时间将被害人引导至此,并通知检方介入,及时、无伤害地完成询问和证据固定。同时配备社工、心理师和医护人员,在需要时提供救助。深圳的一处「一站式」办案场所图源:网络除了回忆细节时的痛苦,信息泄漏也会引发二次伤害,尤其是在性侵案件中。程杨非常清楚这种伤害能有多大。那位被爷爷性侵的女孩就是信息泄漏的受害者,尽管泄漏的源头并非警方,而是少数不够专业的媒体。案发后的半个月,女孩的母亲打来电话,说有记者在她的朋友圈里下载了女儿的生活照,用来合成短视频,「虽然打了码,但衣服那些都看得出」。视频传播得很广,周围的亲戚、朋友都知道了女儿的遭遇,她们彻底回不去村子了。程杨深感自责——那位记者是通过他和女孩的母亲搭上线的。这一年,他反复为此自我怀疑。一位来自三线城市、曾报告过严重虐童案件的医生坦诚,如果遇到程杨这样的案例,她无法做到像报告虐童一样毫不为难。「你觉得在这种小地方,报警后能瞒住吗?或许严惩了凶手,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孩子的精神受到了更大的伤害,学校的小朋友都可能指指点点。不像孩子被打,大家都是同情。」实际上,年就出台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时,对涉案人的身份信息和性侵的细节要予以保密,并给出了一些具体要求,比如到未成年人的学校、单位、居住地调查时,避免开警车、穿警服。九部委的《意见》中,也强调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保护。然而,执行不力的情况至今依然时有发生。刘玉霞办理过的一起案件,警察夜里11点多到被性侵的孩子家取证,「被害人家长一直瞄着门口的警车」。好在,现在要求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可以从中监督。由于上文中不规范取证的问题,公安机关收到了督促整改的检察建议。那些孩子后来的生活,变好了吗?除了推进司法程序,对被害儿童及其家庭的后续服务也格外重要。根据对我国强制报告制度现状的调查研究,目前后续服务上的主要问题在于:*策开口较小,部分经济救助无法通过*策规定满足,而要依靠个人捐款;心理干预服务的供给不足以及社工资源紧张。刘玉霞办理的那起案件,或许可以提供一个范本。那是一个「一户多残」的家庭,妻子是智力残疾三级,岳母是二级,一儿一女,全家的生活都要依靠送快递的姜某。被害的女孩当时只有3岁,长期和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案发前不久,因奶奶查出癌症,无力照料,刚刚被送来北京。父母与她没有感情基础,摩擦不断。悲剧的导火索,是姜某因教育问题与妻子发生争执。情绪到了极点,他将女儿摔在地上,造成重伤。案件受理后,等待刘玉霞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嫌疑人被羁押,家里只剩两个智力残疾的大人,孩子是否会继续遭受伤害?疫情封村,她请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村干部配合,「隔天就去?一眼,别再把孩子打了」。丧失了唯一的收入来源,又及时为他们申请了小额救助基金。万幸,女孩恢复良好,脑部的血块逐渐被吸收,无需再做手术。督促家长带孩子复查后,医院对复查结果做了确认。刘玉霞家访时,女孩已能和她愉快地交谈、玩耍。去年年底,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为女孩庆祝生日图源:受访者提供去年6月,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后,刘玉霞每隔几天就让夫妻俩发来视频,「不仅要看被害的女孩,另一个孩子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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