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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创业板定位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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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皮欧

编辑:大锤

一、洁尔阴洗液辉煌已成过去,智商税产品未来前景不明

皮哥是个男的。

皮哥百度搜索一下洁尔阴洗液,最热门的问题是:洗洗真的更健康吗?有用吗?

洁尔阴洗液这个产品的国家批号注册要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一度成为爆款产品。

恩威医药是最早注册“洁尔阴”这个商标的,也算是搭了一个便车,因为洁尔阴洗液属于商品通用名,就跟六味地黄丸一个意思。因为注册了洁尔阴,恩威医药早期还是靠着这一个产品实现了很大的发展。

仁和药业一看,这玩意能有啥技术含量,然后也推出了洁尔阴洗液,妇炎洁因为“知心爱人”的深情代言,一度大红大紫。

洗洗更健康的口号,简直可以媲美后来的“他好我也好”。

报告期内,恩威医药的核心产品仍旧是“洁尔阴洗液”,销售收入分别为31,.35万元、32,.39万元和32,.4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4%、50.66%和47.56%。

除妇科外用洗液外,公司还不断开发出软膏、栓剂、泡腾片等剂型以及抑菌洗液等消毒产品。在以妇科产品为核心的同时,公司通过发挥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不断拓展产品外延,积极开发儿科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形成覆盖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及补益类等领域的多元化产品群。

报告期内,恩威医药实现的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产品没啥技术含量,也没有什么竞争门槛,那么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得搞人海战术,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提高终端零售药店覆盖能力,公司自有团队维护的药店已达到6万余家。

二、研发费用占比0.7%,“三创属性”如何满足创业板定位?

-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6万元、.23万元、.4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0.76%、0.64%。就算每年这可怜的几百万的研发费用,还都是用在新产品的研发上,跟洁尔阴洗液没有任何关系,主要用于研发硝呋太尔制霉菌素阴道软胶囊、艾拉戈克钠片等新产品。

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专职研发人员13人,占公司生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为2.33%,其中2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虽然说,学历不代表能力,研发人员少也不代表企业研发水平就不行。

产品不行,那就只能搞销售了,所以公司销售费用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就可以理解了。

报告期内各期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8.49%、38.38%和34.3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运输及仓储费、市场调研及咨询费和差旅费等。

三、产品在多个省市被直接竞争退出替换出医保目录

公开信息显示,相关部门近期出台《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行业政策。

这本来对发行人来说是个重大利好消息,没想到,市场份额却被直接竞争对手弯道超车。

洁尔阴洗液从年7-10月开始陆续从广西、海南、浙江、青海调出当地的医保目录,其中青海、浙江年销售金额较年分别下降36.78%及15.70%;于年8月从四川医保目录调出,年四川区域销售金额较年有所下降20.07%,同时报告期内浙江、四川洁尔阴洗液销售金额逐年下降。

洁尔阴洗液主要竞品红核妇洁洗液从年9月至年3月陆续调入湖北、青海、新疆、西藏、河南、山东的医保目录,年8月调入四川省医保目录,年城市零售药店销售金额仅较年增长2.19%。

对于洁尔阴洗液这种产品来说,医保目录意味着什么,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四、管理动脑筋,省钱小能手

申报文件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非全日制用工数量为1,人。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全日制员工人数分别为1,名、1,名、1,名、1,名,占发行人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47.48%、39.94%、28.74%。

发行人雇用非全日制员工主要从事搜集整理区域内零售药店的信息、向零售药店推销公司产品、定期拜访零售药店、联合药店开展促销活动、整理货架等工作。

报告期内,非全日制员工的用工成本如下:

从现有披露的信息来看,发行人并没有明确对比全日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总用工成本的差异和对比情况,也没有模拟测算如果都是全日制用工,是否会增加成本,是否会减少企业的净利润,甚至影响IPO上市条件?

五、小儿用药曾被立案查处,商标争议官司打到了高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次被食药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此外,贵州省药品监管管理局网站年7月30日信息显示,在年下半年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过程中,发行人子公司恩威制药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在微生物限定项目不符合规定,相关部门已对辖区不合格药品进行立案查处,发行人披露了上述信息。

根据相关诉讼文书,古仁义就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第号繁体字“洁尔阴”加图形的注册商标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成都恩威化工有限公司、恩威集团,请求:1、确认第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行为无效;2、恩威集团返还第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古仁义与恩威集团对该商标专用权共同所有;3、确认古仁义按照出资比例25%享有第号注册商标按份共有权;4、恩威集团赔偿古仁义因违法使用第号注册商标造成的损失2,万元。

根据()最高法民再88号《民事裁定书》,因古仁义于年8月27日去世,其妻子宣瑞林依据遗嘱作为古仁义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本案诉讼。因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年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川01民初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告恩威集团向原告宣瑞林支付人民币.00万元(七百万元整)了结双方之间包括但不限于第号注册商标案在内的所有纠纷,分两次付清:第一笔款项为.00万元(叁百万元整),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和解协议书》制作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被告恩威集团在收到书面银行账户信息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项为.00万元(四百万元整),该款项由恩威集团于年7月31日前予以支付。

宣瑞林因不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川01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年9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川民申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宣瑞林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形,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宣瑞林的再审申请。

年12月22日,宣瑞林与恩威集团签署《协议书》,宣瑞林确认认可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川01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并承诺放弃对该《民事调解书》及其涉及事项提起申请执行、上诉、申诉、等一切救济途径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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